4月23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代某锋批准逮捕。
4月10日下午6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代某锋驾车沿肥西县紫蓬镇森林大道自西向东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外国语学院西北门路口红绿灯附近位置时,对李某仓超车时发生车辆刮擦而没有停车,心生不满,遂采取加速追赶、逼停对方车辆手段,致两车再次发出刮擦。李某仓为避让急向左打方向盘,车辆撞向对面车道正常行驶的一辆面包车,致使面包车上的两名乘客当场死亡,驾驶员和另七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犯罪嫌疑人代某锋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